姓名:王雅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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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西安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网址:http://xaxs.viplaw.cn/ 时间:2015-02-19 15:02:06
【 传来证据】在积极获取原始证据的同时,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。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(1)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;
(2)在特殊情况下,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;
(3)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,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;
(4)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。
运用传来证据时,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,还应该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规则:
(1)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;
(2)在运用传来证据时,应采用传闻、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;
(3)在只有传来证据时,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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